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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创建2023年度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4-02 19:45:19     作者: bob官网登录入口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强化壮大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创建,提升区域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沪松经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在松江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

  2、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能持续支撑企业技术创新;能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布局国际专利,构建技术标准体系;能够开展企业发展所需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

  5、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积累,能在本行业发挥技术引领和促进作用;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1、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费用不低于300万元,研发费用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乘以行业系数和规模系数后的值不低于3%,行业系数和规模系数详见附件;企业营业收入低于100万元的,要求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拥有研发仪器设施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50万元);

  4、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医药制造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

  填报公司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所有相关附件材料(PDF文件,A4幅面,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上传,并合理命名电子文档文件名)。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网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且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后,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技术进步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在线打印带水印文件并盖章);

  7、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施清单并提供相应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开发仪器设施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8、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统计报表在上海市统计局网站 统计服务栏目下搜索与本行业领域相对应的报表制度;

  9、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证书、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等),已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

  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以上内容由上海济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济语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整理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